根据《外国人在越南入境,出境,过境和居住的法律》的规定, 47/2014 / QH13颁布了关于外国人进入越南的签证类型和签证期限的不同符号的规定,具体如下:
发给外国人的签证类别目录:
带有NG1的签证:发给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总统,国民议会主席和Ministe总理代表团成员
带有NG2的签证:发给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团成员,副总统,国民议会副主席,副总理,越南中央委员会主席。
带有NG3的签证:发给志愿代表团成员,领事馆,联合国下属国际组织的代表处,政府间组织及其配偶的代表处,18岁以下的儿童和助手。
带有NG4的签证:发给在集中特派团,领事馆,与联合国有联系的国际组织的代表处,政府间组织的代表处工作的人员;人们访问联合国组织的使团成员,领事馆,隶属联合国的国际组织的代表处和政府间组织的代表处。
带有LV1的签证:发给在共产党中央机构,机关和单位工作的人;国民议会,政府,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署,各部委,部长级机构和政府附属机构。 ;省委,市党委,人民委员会,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
LV2签证:发给在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组织,越南工商会工作的人。
带电话签证:发给越南的外国投资者和在越南执业的外国律师。
DN签证:发给与越南企业打交道的人
NN1签证:发给在越南的国际组织和外国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处和项目负责人。
带有NN2的签证:发给越南代表处负责人,外国商人分支机构,外国经济,文化和专业组织的代表处。
NN3签证:发给在越南的外国非政府组织,代表处,外国商人的分支机构,外国经济,文化及其他专业组织的代表处工作的人员。
DH签证:发给学生/学徒
HN签证:发给参加会议的人员
带有PV1的签证:发给永久居住在越南的记者
带有PV2的签证:发给暂时居住在越南的记者
LĐ签证:签发劳工
DL签证:发给游客
TT签证:发给配偶的外国人,签发LV1,LV2,ĐT,NN1,NN2,DH,PV1,LĐ签证的外国人中的18岁以下子女,或者是越南公民的父母,妻子,丈夫和子女的外国人。
带VR签证:发给探亲或其他目的的人。
SQ签证:针对以下情况:
与国外越南签证签发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人及其配偶或子女,或经东道国外交部主管当局书面要求的人
拥有所在国自愿访问团或领事馆的赞助信的人。
越南签证期限如下:
带SQ的签证在30天内有效
带有HN,DL的签证在3个月内有效
带有VR的签证在6个月内有效
带有NG1,NG2,NG 3,NG4,LV1,LV2,DN,NN1,NN2,NN3,DH,PV1,PV2和TT的签证有效期为12个月
LĐ签证有效期为两年
带电话签证有效期为5年
签证过期后,将对新签证进行审核
签证期限至少比护照期限或任何国际旅行证件短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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